研究开发费用是否可以抵扣?
我公司投入了不少资金进行研发,想了解下这些研究开发费用能不能在税收等方面进行抵扣呢?要是能抵扣的话,能给公司节省不少成本。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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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费用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抵扣的。这里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概念。简单来说,加计扣除就是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按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数额扣除外,还可以额外扣除一定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进一步明确,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不过,要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企业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必须是符合规定的研发项目,并且要按照规定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还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以证明其研发活动的真实性和费用的合理性。如果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就不能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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