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不在了房子没过户,能补办违建的手续吗?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违建”的概念。违建就是指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私自建造的建筑物。这种建筑不符合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对于老人不在了房子没过户,能否补办违建手续这个问题,我们要从不同的角度来看。 从继承和过户的角度,老人去世后,其名下的房子会涉及到继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完成继承手续,确定继承人后,继承人需要办理房产过户。只有完成了过户,房产才在法律意义上真正属于继承人。 关于补办违建手续,这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该违建建筑是在城市、镇规划区内,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所以,能否补办手续要看该违建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如果可以消除影响,在符合相关规划、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有可能补办手续;但如果无法消除影响,可能就无法补办,甚至面临拆除等处理。 通常情况下,在补办违建手续时,相关部门会要求提供房屋的产权证明等资料。由于房子没过户,可能会在补办手续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障碍。继承人需要先完成过户手续,明确自己的产权人身份,再去尝试补办违建手续。这就需要继承人携带相关的继承证明材料、老人的死亡证明等去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然后再按照当地规划、建设等部门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申请补办违建手续。整个过程可能比较复杂,需要继承人积极与各部门沟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