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事由和理由可以反驳吗

最近在处理离婚相关的事情,对方提出的离婚事由和理由感觉不太符合实际情况。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能不能反驳,要是能反驳的话,具体该怎么做,需要注意些什么,所以想了解下离婚事由和理由到底可不可以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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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事由和理由是可以反驳的。在离婚诉讼中,如果起诉方提出的指控与事实有出入,另一方完全有权利在庭审中进行反驳。 首先,要明白反驳需要有证据支撑。比如对方称因为你有赌博恶习导致感情破裂,但你并没有这种情况,那就需要拿出相关证据,像邻居的证人证言、你的日常活动记录等,来证明对方所说不实。 从法律规定角度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顺序。在法庭调查环节,当事人可以陈述,之后还有出示书证、物证等一系列流程,这为反驳提供了程序上的保障。在法庭辩论环节,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针对原告提出的离婚事由和理由进行答辩 。 如果个人还有全新的诉讼主张,还可以对原告方发起反诉。比如,对方以感情不和起诉离婚,而你认为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就可以在反驳对方离婚事由的同时,提起关于财产问题的反诉。 法院判定离婚的准则主要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且无法修复,以及是否存在诸如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因感情问题分居满两年等法定而不可调解的离婚理由。所以反驳时要围绕这些要点,若你认为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就要合理阐述。 相关概念: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法庭调查:是指在法庭上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的活动,以便法官了解案件真实情况,为后续裁判做准备。 法庭辩论:是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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