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许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我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但不清楚法律上到底哪些情况法院会准许离婚。我和配偶之间有些矛盾,想看看我们的情况是否符合法定准予离婚的条件,所以想了解一下准许诉讼离婚都有哪些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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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准许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主要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 首先,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就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比如一方在婚姻期间又和别人领了结婚证,或者长期和第三者稳定地生活在一起。 其次,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也应准予离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行为;遗弃是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再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这里强调的是屡教不改,如果只是偶尔参与赌博、吸毒,不属于此情形。 然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要注意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并且满两年时间。 另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也可准予离婚。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来判断。 还有,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以及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重婚: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行为。 遗弃: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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