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是否可以判拘役或者管制?
我之前因为犯罪坐过牢,现在又因为一些事可能面临法律制裁。我想知道像我这种累犯,法院在判刑的时候会不会判拘役或者管制呢?我不太了解法律,心里很没底,希望能弄清楚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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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累犯”这个概念。累犯就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规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累犯主要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该条同时表明,一般累犯要求前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并且前后罪都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就意味着从法律规定上看,一般累犯不会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因为构成一般累犯的前提就是前后罪都要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对于特别累犯,《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虽然法条没有明确其量刑不能是拘役或管制,但从立法精神和司法实践来看,这类犯罪性质严重,通常不会仅判处拘役或者管制。 综上所述,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角度来说,累犯一般不会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不过具体的量刑还是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由法院依据法律和证据来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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