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三个月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我之前工作时受了工伤,当时没太在意,现在已经过去三个月了。我听人说要去申请工伤认定才能有相应赔偿,不知道现在过了三个月还能不能去申请,我很担心时间超了就没办法认定了,想了解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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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三个月后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的基本概念。工伤认定就是由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确定劳动者所受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一个过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30天内为您申请工伤认定,那么您或者您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您工伤过去三个月,只要在1年的期限内,是完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不过要注意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以顺利完成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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