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认定过期了还能进行吗?

我之前受了工伤,当时没太在意,也没去申请工伤认定。现在过了一段时间,突然想起来这个事儿,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去做工伤认定。我很担心因为时间过了就没办法认定了,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过期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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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认定过期是否还能进行,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认定的一般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所说的1年期限,就是工伤职工一方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 如果超过了上述期限,通常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会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但是,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以突破这个时间限制。例如,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这里的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包括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以及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情形。也就是说,如果存在这些特殊原因导致工伤认定申请过期,职工依然可以尝试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工伤认定申请确实因为超过期限且不存在特殊情况而不被受理,职工也并非完全没有救济途径。职工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利也有诉讼时效等相关规定,一般是三年,并且在证据收集和责任认定等方面可能会比工伤认定程序更加复杂。总之,工伤认定过期后能否进行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职工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维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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