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过期后该如何获得赔偿?


工伤鉴定过期后赔偿问题的处理,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得明白工伤认定的期限规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 要是工伤鉴定过期了,一般来说会面临获取工伤赔付的挑战,因为通常工伤认定是获取工伤赔付的必要前提。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就完全失去了获得赔偿的权利。 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疏忽或过错导致工伤认定过期,劳动者仍然可以向用人单位追讨赔偿。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责任。这里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另外,即便不是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过期,劳动者也可以试着与雇主进行商谈,争取达成关于工伤赔付的共识。要是协商无法取得理想结果,劳动者可以搜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向法院申请人身损害赔偿。在此过程中,需要证明工伤事件的真实存在以及雇主的过失责任,以此争取合理赔偿。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在工作时间内或因工作原因而发生的伤害,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后,确定为工伤的过程。 统筹地区:简单理解就是为了统一管理和运作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事务而划分的一定区域范围 。 伤残津贴:是对因工伤导致伤残且达到一定等级,影响劳动就业和收入的劳动者给予的生活补贴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基金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一次性支付的补偿金额 。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