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工伤认定,还能要求按工伤标准赔偿吗


一般情况下,错过工伤认定,通常不能直接获得工伤赔偿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错过了这个时间,就不符合正常的工伤认定程序了。 不过,即使错过工伤认定,还是有其他途径可能获得赔偿的。首先,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进行赔偿。有些用人单位基于公平原则或自身的考虑,可能会给予一定补偿。其次,还能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从法律规定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所以可以基于人身损害赔偿关系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在实践中,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过错考量,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申报义务,亦未履行告知劳动者申报工伤的义务,那么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法律适用方面,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并非完全排斥,即使超出工伤认定时限,劳动者仍可能通过人身损害赔偿关系获得救济;公平价值考量上,若因不可归责于劳动者的原因错过认定,基于公平原则,雇主仍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是指在一定行政区域内统一组织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共济能力。简单说就是负责管理和运作社会保险事务的特定区域范围。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是法律规定的一个时间限制,目的是督促用人单位和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工伤认定事宜,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同时也保证工伤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 无过错责任原则:就是不管行为人有没有过错,只要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工伤赔偿中,如果适用这个原则,意味着即使雇主没有过错,也要对劳动者的工伤负责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