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期限截止了该怎么办?


如果工伤认定期限截止了,不要着急,可以参考以下不同情况来处理。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超出这个时间限制,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也就是说,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按时申请,而职工一方在1年内提出申请,还是可以走正常工伤认定程序的 。 要是非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原因导致超过认定期限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比如遇到不可抗力(像自然灾害等无法抗拒的力量)、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被非法拘禁等情况)、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单位故意拖延不申请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这些耽误申请时间的情形,都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这种情况下超过一年工伤认定时限的,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然而,如果最终还是超过了申请时间,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申请,那么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来寻求救济。通过民事诉讼,向用人单位索取人身损害赔偿 。不过,民事诉讼相比工伤认定程序,在证据收集、责任认定等方面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伤害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 总之,即使工伤认定期限截止了,还是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选择哪种方式,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决定。 相关概念: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等)、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罢工等)。 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指公民的身体被强制约束,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行动,例如被非法拘禁在某个场所,无法自由出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是指在社会保险登记工作中,相关部门的制度存在缺陷或漏洞,影响了工伤认定申请的正常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