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身体受了伤。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买了相关保险,想知道保险公司对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这一块是怎么进行赔偿的,赔偿的流程、范围、标准这些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希望能了解清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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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涉及人身损害赔偿时,保险公司的赔偿是有一套明确的流程和规定的。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机动车必须购买的保险,它的主要目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为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商业三者险则是车主自愿购买的,用于补充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


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后,第一步是及时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所以,事故发生后,车主或者受害人要尽快通知保险公司,让他们知道事故的发生。


接下来是保险公司进行勘查定损。保险公司会派人员到事故现场,了解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事故责任以及受害人的损伤程度等。这一步很重要,它是后续赔偿的基础。


关于赔偿范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人身伤亡赔偿一般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若不幸死亡,则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范围通常与交强险类似,但具体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在赔偿标准方面,医疗费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赔偿顺序上,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有责任限额的规定,比如在被保险人有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部分,再由商业三者险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若商业三者险赔偿后还有不足,那么剩余的部分就由侵权人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总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保险公司的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方面和法律规定。受害人要及时了解相关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车主也应该清楚自己的保险责任和义务,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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