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是否还能适用缓刑?
我之前因为犯罪坐过牢,现在又涉及了一起案子,听说这种情况算累犯。我想知道像我这样的累犯,还有机会适用缓刑吗?心里特别没底,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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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累犯”和“缓刑”这两个法律概念。 累犯,简单来说,就是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缓刑呢,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那么,关于累犯能否适用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相对较大,不符合缓刑适用的“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一条件。所以,从法律规定上来说,累犯是不能适用缓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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