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多年前赠与小三的房产是否能追回?

我老公多年前背着我把一套房产赠与了他的小三,最近我才发现这件事。我想知道,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我还能不能把这套房产追回来呢?心里很着急,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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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追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多年前赠与小三的房产能否追回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置应该是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单独处分。 而赠与行为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当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时,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在法律上是存在问题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的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它要求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赠与小三财产的行为显然违背了社会的道德观念和公序良俗。 对于这种违背公序良俗且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的赠与行为,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这就意味着赠与行为从一开始就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那么,关于时间的问题,也就是“多年前”的情况。在法律上,有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对于请求返还财产的情况,如果是基于物权的返还请求权,通常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房产属于不动产,其物权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因此,即使是多年前赠与的房产,只要能证明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且赠与行为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就有可能追回。 不过,要实际追回房产,还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证明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购房合同、出资证明等;证明赠与行为存在的证据,如赠与协议、房产过户手续等。只有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法院才会支持追回房产的诉求。 综上所述,多年前赠与小三的房产,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有可能追回的。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的证据和案件细节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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