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复议诉讼程序,能否阻延强拆发生?


在面临强拆的情况下,启动复议诉讼程序能否阻延强拆的发生,是很多被拆迁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诉讼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对于行政复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期间强拆行为是不会停止的,只有出现上述法定情形时,才可能停止执行。 再看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同样,通常情况下行政诉讼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只有符合特定条件时才会裁定停止。 综上所述,启动复议诉讼程序并不必然能阻延强拆的发生。不过,如果能够满足法律规定的停止执行的条件,还是有可能让强拆暂时停止的。所以,当面临强拆时,被拆迁人在启动复议诉讼程序的同时,要积极争取符合停止执行的条件,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被拆迁人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