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不确定时间可以作为证据吗
我有一段很重要的录音,对我可能会用到的法律事务有帮助,但是当时没注意记录具体时间,现在担心这段录音不能当证据用。想问问像这种不确定时间的录音,能不能作为证据呢?主要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具体判定标准。
展开


录音不确定时间是有可能作为证据的,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要明确证据的概念。简单来说,能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就是证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被用于证实案件事实的所有材料皆归属于证据范畴,其中包括视听资料,录音就属于视听资料这一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也规定证据包含视听资料。这说明从法律规定角度,录音具备成为证据的可能性。 然而,录音要成为有效的证据,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即使时间不确定,如果该录音的获取方式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就有可能作为证据。例如,在双方正常交流过程中,一方悄悄录制了对话,没有采取非法手段干扰对方正常生活等,这样的获取方式可能是合法的。 但如果录音存在问题,比如被篡改、伪造,或者无法确定真伪,以及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是不得作为定案根据的。虽然时间不确定不一定就不能作为证据,但如果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推断出时间,或者不能通过录音内容排出事件发生先后顺序,可能会影响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 另外,即便录音满足了合法性等条件,最终能否被法院等采纳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还需要经过查证属实这一环节。法院会综合案件的各种情况,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相关概念: 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证明力:是指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及证明作用如何。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