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共有房产赠予后能否收回?

我和爱人有一套共有房产,之前赠予了别人。现在家里遇到点情况,经济上有些紧张,就想把这套赠予出去的房子收回来。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赠予后能不能收回,所以来问问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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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赠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夫妻共有房产赠予后是否能收回,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有房产的概念。夫妻共有房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共有房产的处分,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 接着,看赠予行为。赠予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对于房产赠予,通常需要办理相关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在房产产权变更登记之前,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共有房产还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给受赠人,那么夫妻双方可以撤销赠予,收回房产。这是因为房产作为不动产,其权利转移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 然而,如果房产已经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收回。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所以,如果受赠人出现上述这些法定情形,即使房产已经过户,夫妻作为赠与人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予,收回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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