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恶意转移财产是否可以追回?
我正在和配偶办理离婚,最近发现对方偷偷把一部分财产转移到了别人名下。我很担心这部分财产就没了,想知道在法律上,离婚期间对方恶意转移的财产我能不能追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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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期间,如果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另一方是可以尝试追回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恶意转移财产。恶意转移财产指的是在离婚过程中,一方为了让自己在财产分割时占据优势,故意采取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比如,偷偷将夫妻共有的存款转到他人账户,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产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发现对方恶意转移财产后,要及时采取措施。第一步是收集证据,证据是追回财产的关键。可以收集的证据包括银行转账记录、房产交易合同、财产变更登记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对方确实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然后,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将收集到的证据提交给法院。法院会根据证据情况进行审理,如果认定对方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对恶意转移财产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如果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恶意转移财产,也不用着急。根据法律规定,仍然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重新审查财产情况,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总之,离婚期间恶意转移财产是不被法律允许的,另一方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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