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时约定不卖房是否有效?

我和配偶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里写了房子归我且不能卖。我想知道这样的约定有没有法律效力?以后要是对方反悔想卖房,我该怎么办?就想弄清楚这个约定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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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时约定不卖房一般是有效的。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有权就共同财产作出约定,这其中就包括房产的分配以及是否售卖等事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所以,如果离婚协议明确房子归属某一方,同时又约定不能卖掉,该规定是有效的,这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 不过,这种约定也存在一些限制。首先,我国房屋过户需要到不动产登记处办理手续。其次,即便离婚协议约定了房子归属,但只有登记在其名下的一方才有权利卖房,否则可能被认定侵犯另一方权益,法院可能不支持。最后,若约定条款与产权人的法定权利冲突,在法庭上可能得不到支持 。 如果双方之后想要改变不卖房的约定并出售房产,需通过修改离婚协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实现。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修改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经判决后依法出售。总之,协议离婚时不卖房的约定通常有效,但实际操作和后续变动要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 相关概念: 不动产登记:指的是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把房子等不动产的相关产权信息记录到专门的登记簿上,这样可以明确产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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