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是否可以追讨夫妻财产?

我和前夫已经离婚一段时间了,最近发现他在离婚前偷偷转移了一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追讨这部分财产吗?法律上对于离婚后追讨夫妻财产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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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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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有可能追讨夫妻财产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起获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在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财产的。 这里要注意诉讼时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所以一旦发现对方有不当行为,要及时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 另外,如果是离婚时存在某些财产没有进行分割的情况,也可以再次要求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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