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房交了定金签了认购书之后还能还价吗?

我买房子的时候已经交了定金,也签了认购书。但后来了解到同小区其他房源价格比我这个低,就想和开发商商量再还还价。不知道在已经交定金签认购书的情况下,我还有没有还价的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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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定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买房过程中,交了定金并签了认购书之后是否还能还价,这需要从法律层面和实际操作层面来综合分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认购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它是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就房屋买卖初步达成的一种协议。定金则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一旦签订了认购书并交付定金,双方就应当按照认购书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认购书中明确约定了房屋的价格,那么原则上双方都应当遵守这个价格,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即使签了认购书并交了定金,也并不意味着绝对不能还价。如果购房者有合理的理由,比如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等,可以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开发商同意协商,双方可以对房屋价格进行重新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这种情况下,相当于双方对原认购书的内容进行了变更。但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协商,坚持按照认购书的价格执行,购房者如果强行要求降价,可能会面临违约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购房者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失去已经支付的定金。 综上所述,买房交了定金签了认购书之后理论上还是可以尝试和开发商协商还价,但需要考虑法律风险和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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