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互碰自赔是否可以拒绝?

我和别人的车发生了碰撞,交警说可以走互碰自赔,但我觉得对方责任更大,不想用互碰自赔,想让对方多担责。我不太清楚自己有没有权利拒绝互碰自赔,所以来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拒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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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互碰自赔是指在双方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后,各自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一种方式。它适用于双方车辆都有责任,且损失都在一定金额(通常为2000元)以内的交通事故。 从法律角度来说,当事人是有权利拒绝互碰自赔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也就是说,交通事故的赔偿应按照责任划分来进行。 当一方认为互碰自赔不符合实际责任情况时,有权拒绝这种理赔方式。比如,一方觉得对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而互碰自赔会使自己承担不合理的损失,就可以拒绝。在拒绝后,双方可以通过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即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然后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若双方对责任划分有争议,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以明确双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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