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期限变了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吗?

我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期限变了,原本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现在期限改了,我不太清楚能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也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重新约定试用期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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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约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劳动合同期限变更后能否重新约定试用期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试用期的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双方可以进一步了解彼此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来压低劳动者工资、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等行为。也就是说,无论劳动合同期限如何变化,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之间都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 从法律的立法本意来看,试用期是为了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初期,有一个相互适应和考察的过程。一旦双方已经经过了这个考察期,就不应该再次以各种理由重复设置试用期。当劳动合同期限变更时,它只是对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时间的调整,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重新开始。所以,基于“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变更时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 不过,如果出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又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这在法律上被视为一个新的劳动关系,那么是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的。但这种情况与劳动合同期限变更有着本质的区别。 综上所述,在劳动合同期限变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重新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如果遇到用人单位违反这一规定的情况,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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