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人去世了,租房押金可以不退吗?
我是房东,我的租客去世了。他的家属来跟我要租房押金,但我觉得挺晦气的,而且房子还得重新收拾,就不太想退。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是不是必须得把押金退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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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房人去世的情况下,是否退还租房押金需要依据具体情形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租房押金的概念。租房押金是租客交给房东的一笔钱,目的是保证租客在租赁期间能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并且在租赁结束时,房屋能保持和出租时差不多的状态。如果租客没有违反合同约定,房东就应该把押金退还给租客。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押金的退还问题如果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那么就按照合同来执行。 如果合同没有特别约定,当租房人去世后,需要看房屋的实际情况。如果房屋没有损坏,各项费用(如水电费、物业费等)也都结清了,那么房东是没有理由扣留押金的,应该将押金退还给去世租房人的继承人。因为继承人有权继承租房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包括这部分押金。 然而,如果房屋存在损坏,或者有未结清的费用,房东可以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剩余部分再退还给继承人。但房东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房屋的损坏情况或者费用未结清的事实。比如,要有维修房屋的发票,或者水电费的欠费单等。 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能仅仅因为租房人去世就拒绝退还押金。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和房屋实际状况等因素,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押金退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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