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的费用可以抵税吗?
我现在租房子住,每个月租金也不少。听说有些费用能抵税,我就想问问我租房子花的钱能不能用来抵税呢?要是可以的话,能抵多少,该怎么操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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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的费用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抵税的,这种抵税方式在税法上被称为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简单来说,就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的生活负担,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住房租金支出按照一定标准进行扣除,从而少缴纳一部分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要享受这项扣除政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纳税人本人和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其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说,如果已经享受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就不能再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了。 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流程并不复杂。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如个人所得税APP)、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填报信息时,需要提供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需要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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