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是否能遗赠?
我名下有套使用权房,一直是我在居住。现在我年纪大了,想把这套房子留给我的子女。但我不太清楚,这种只有使用权的房子能不能像普通房产那样遗赠给子女呢?我很担心自己的想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想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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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探讨使用权房能否遗赠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得明确什么是使用权房和遗赠。使用权房,通俗来讲,就是你只有使用这套房子的权利,而没有房子的所有权。房子的所有权一般归国家或者单位所有。而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个人财产在去世后赠送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里强调的是“个人财产”。 由于使用权房不属于个人财产,你不具有所有权,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不能进行遗赠的。因为遗赠的前提是处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拥有所有权的财产。当你拥有的只是使用权时,意味着你对房子的权利是受到限制的,并没有完整的处置权。 不过,虽然不能遗赠,但在实际操作中,使用权房存在变更承租人的情况。当原承租人去世后,共同居住人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向房屋产权单位申请变更承租人。通常这些条件包括在该房屋内有常住户口、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定的时间等。如果子女符合这些条件,是有可能通过申请变更承租人,继续使用该房屋的。但这和遗赠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变更承租人是基于相关政策和规定,向产权单位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审核决定是否同意,而不是基于遗嘱的直接生效。 综上所述,使用权房不能像有所有权的房产那样进行遗赠,但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继续使用该房屋。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建议你咨询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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