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5年后还能重新起诉吗?


协议离婚5年后是否可以重新起诉,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协议离婚,它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重新起诉通常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变更等方面的问题。 在财产分割方面,如果是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需要注意诉讼时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离婚5年后才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但距离发现之日未超过3年,是可以起诉的;若发现时距离发现之日已经超过3年,可能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面临败诉风险。 对于子女抚养权变更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所以,即便协议离婚已经5年,只要有符合上述法定情形的情况,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不受时间限制。 总之,协议离婚5年后能否重新起诉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诉求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