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可以不交物业费吗,这样做合法吗?

我家是安置房小区,感觉物业服务也就那样,我就不想交物业费了。但又怕这么做不合法,想了解下安置房到底可不可以不交物业费,这么做合不合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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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物业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了解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业主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 对于安置房而言,和普通商品房一样,如果小区有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并且业主享受了这些服务,那么就应该缴纳物业费。当然,在一些情况下,业主可以合理拒交物业费。比如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存在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的情况。像是小区卫生长期不打扫,垃圾堆积如山;安保措施不到位,小区经常发生盗窃事件等。此时,业主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解决,要求其改进服务。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减免相应的物业费。但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业主仅仅以对服务不满意等主观理由拒交物业费,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物业服务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该遵守。所以,一般情况下安置房业主不能随意不交物业费,否则可能会面临物业服务企业的催缴,甚至被起诉要求支付物业费及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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