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发票怎么开具?


增值税进项发票通常是由销售方开具给购买方的。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开具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增值税进项发票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的合法凭证。凭借进项发票,购买方可以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从而减少实际缴纳的税款。 在开具发票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同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种常见的进项发票)的开具也做了具体要求。 开具增值税进项发票的流程大致如下:第一步,交易双方要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这意味着买卖双方必须有真实的货物销售、劳务提供等经营活动。第二步,购买方需要向销售方提供必要的开票信息,比如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销售方在收到这些信息后,要进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第三步,销售方根据交易内容和购买方提供的信息,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开具发票。发票上要清晰地注明货物或服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内容。第四步,销售方将开具好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在收到发票后,要及时进行查验,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发现发票有误,要及时与销售方沟通,要求其重新开具。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开具红字发票等,也有相应的规定和流程。当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时,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一般来说,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