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以后是否可以办证?
我家的老房子拆迁,分了套安置房。我就想问问,这安置房以后 能不能像普通商品房那样办下房产证啊?心里一直没底,要是办不了证,感觉这房子住着都不踏实,也不知道以后要是想转手或者留给子女会不会有麻烦。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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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政府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一般来说,安置房以后能不能办证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在限制上市交易期满后,通常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只要符合相关登记条件,不动产登记机构就应当予以办理。
另一种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类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正常情况下也能办理房产证。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安置房可能存在手续不全、违反规划等问题,这就会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所以,在购买或获得安置房时,一定要了解清楚房屋的产权情况和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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