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没买社保是否可以被迫离职?
我在公司试用期已经三个月了,公司一直没给我买社保。我心里很不踏实,担心以后自己权益没保障。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以公司没买社保为由被迫离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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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通常是可以被迫离职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被迫离职”,简单说就是因为用人单位的一些违法行为,让劳动者不得不离开工作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从你进入公司开始工作的那一刻起,公司就有义务在一个月内为你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公司试用期三个月都没给你买社保,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当公司存在这种违法行为时,你以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被迫离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并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你不仅可以离职,还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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