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员工能否起诉索要节假日加班工资?


退休返聘员工是否能起诉索要节假日加班工资,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合同。这和普通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所不同。劳动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约束,这些法律对劳动者的权益,包括加班工资等有明确的规定。而劳务合同则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合同编的调整。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它们主要保护的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退休返聘人员由于已经退休,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所以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也就不能直接依据劳动法律法规来主张节假日加班工资。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果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在劳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加班工资的支付方式和标准,那么当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节假日加班工资时,退休返聘人员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这是因为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就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如果劳务合同中没有约定加班工资,但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关于加班工资的口头约定,或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往的惯例等能够认定存在加班工资支付的情形,退休返聘人员也可以尝试通过起诉来索要加班工资。不过在这种情况下,举证责任在于退休返聘人员,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加班事实以及双方对于加班工资的约定。 综上所述,退休返聘员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起诉索要节假日加班工资的。关键在于劳务合同的约定以及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在遇到此类问题时,退休返聘人员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