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拘留通知书是否还能挽救?
我收到了拘留通知书,心里特别慌,不知道是不是就没办法改变了。我也不想被拘留,想问问下了拘留通知书后,还有没有办法挽救这种局面呢?到底能不能通过一些合法途径避免被拘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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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收到拘留通知书后,并不意味着事情就完全没有挽回的余地了,还是有一些办法可以尝试的。 首先,我们要先了解一下拘留的类型。拘留主要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通常是针对违反治安管理等行政法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也就是说,如果是行政拘留,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并申请暂缓执行,有可能争取到不同的处理结果。 而刑事拘留是针对涉嫌犯罪的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所以在刑事拘留阶段,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辩护人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比如申请取保候审。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情况,就有可能成功变更强制措施,避免继续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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