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现能被授予专利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我自己有一个科学发现,本想着去申请专利,但是又不确定科学发现能不能被授予专利。所以想了解一下在法律规定中,科学发现到底可不可以申请专利,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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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科学发现通常是不能被授予专利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什么是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指的是人们通过自己的智力活动对客观世界中已经存在但未被揭示出来的规律、性质和现象等的认识。简单来说,就是发现了原本就存在于自然界,只是以前没被人知道的东西。而专利呢,是对发明创造给予的一种保护。发明创造一般是指利用自然规律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两者的核心区别在于,科学发现是对自然存在的揭示,并没有创造出具体的、具有实用性的技术方案;而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新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科学发现不在可授予专利的范围内。不过,如果基于科学发现进一步做出了符合专利要求的发明创造,比如利用该科学发现开发出了新的产品、方法等,那么这些发明创造是有可能获得专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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