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二手房买卖不成功时中介费是否可退还?

我最近打算买套二手房,和中介签了合同也交了中介费,但最后房子没买成。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之前交的中介费能不能退给我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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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介费退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二手房买卖中,当交易不成功时,中介费是否退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居间合同”这个概念。在二手房交易里,中介和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通常属于居间合同。居间合同就是中介作为中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如果中介已经促成了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照法律规定,中介的主要义务就已经完成了。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此时委托人就需要支付中介费,即便后来因为一些原因导致房屋最终没有完成过户交易,通常中介费也不会退还。例如,买卖双方因为自身原因违约导致交易失败,但中介已经在前期为促成合同成立付出了劳动,这种情况下中介有权收取报酬。 然而,如果中介没有促成合同成立,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这意味着,如果是因为中介没有完成其应尽的义务,比如没有提供真实有效的房源信息、没有正确履行居间义务等导致合同无法成立,那么中介不能要求支付全额中介费,最多只能要求委托人支付其在中介活动中支出的必要费用,像带看房屋产生的交通费用等,剩余的中介费应该退还给委托人。 此外,如果合同中有关于交易不成功时中介费退还的特别约定,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比如合同中明确写明,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易失败,中介费全额退还,那么就应当遵循该约定。 总之,二手房买卖不成功时中介费是否退还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中介是否促成合同成立、中介是否履行了义务以及合同的具体约定等多方面因素。如果遇到中介费退还的纠纷,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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