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后去上班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我之前受了工伤,现在身体恢复得差不多回去上班了。但不知道上班之后还能不能继续享受工伤待遇,比如之前的医疗费用报销、伤残津贴之类的。我不太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工伤后去上班还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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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待遇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后去上班是否还能享受工伤待遇,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工伤待遇。工伤待遇是指劳动者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况下,依法享有的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等权益。它包含了多个方面,比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工伤职工工伤已经治愈,返回工作岗位正常上班,对于已经支付过的一次性工伤待遇,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不会因为上班而受到影响。而对于一些长期的待遇,比如需要持续治疗的工伤医疗费用,只要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依然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对于需要护理的工伤职工,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还可以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生活护理费。 如果工伤职工构成伤残,且在上班后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确认后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总之,工伤后去上班并不一定意味着不能再享受工伤待遇,关键要看具体的待遇类型和工伤职工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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