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伤后继续上班能得到哪些相应补偿?
我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工伤,经过治疗后就继续回单位上班了。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除了正常工资外,还能不能得到其他补偿?具体能有哪些补偿?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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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工伤后继续上班,能获得以下几方面的补偿: **工伤医疗费用补偿**:治疗工伤所产生的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就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支付。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必要的医疗救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伙食补助费**:在住院期间,工伤职工有权获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当地规定标准支付的伙食补助费。这是考虑到工伤职工在住院治疗期间的生活成本增加,给予的相应补贴。 **交通、食宿费**:如果经过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且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那么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异地就医时的基本生活和交通需求。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就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有助于工伤职工更好地恢复身体机能,重返工作岗位。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金额,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金额标准,这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身体伤残的一种经济补偿。 **伤残津贴(针对特定伤残等级)**:对于一至四级伤残的员工,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其中,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这是为了保障这部分重度伤残职工在继续上班的情况下,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工伤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工伤职工可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如果继续在单位上班,即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则不享受该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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