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担保的债权是否可以进行破产申报?

我给别人的债权做了担保,现在债务人企业破产了。我不太清楚我基于担保产生的债权能不能去进行破产申报,也不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展开 view-more
  • #担保债权申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民法典担保的债权是否可以进行破产申报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相关的基本概念。担保债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债权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让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所形成的债权。而破产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法定程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这里的债权并没有排除担保债权。并且该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这表明了担保债权的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有申报的权利。 在具体的法律实践中,担保债权的债权人进行破产申报有着重要的意义。如果担保财产的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担保债权,对于未受清偿的部分,债权人可以作为普通债权进行申报。例如,甲为乙的一笔 100 万元债务提供了房产抵押担保,后来乙破产。当该房产拍卖后仅获得 80 万元用于清偿债务,那么剩下的 20 万元,甲就可以作为普通债权向破产管理人进行申报。 同时,根据《民法典》中关于担保制度的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在破产程序中,这一优先受偿权同样得到保障。担保债权人通过破产申报,可以明确自己的债权数额,并依据法律规定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民法典担保的债权是可以进行破产申报的。债权人在遇到债务人破产的情况时,应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的担保债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