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父母的,已到公证处公证房子是父亲的,能直接卖吗?
我家房产证上写的是父母的名字,然后去公证处做了公证,证明房子是父亲的。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父亲能直接把房子卖掉吗?需不需要其他手续或者其他人同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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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产证上登记的是父母双方的名字,这在法律上意味着该房屋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虽然已经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证明房子是父亲的,但这个公证仅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房屋实际权益归属父亲,然而在不动产登记层面,房屋仍处于父母共有的状态。不动产的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重要凭证。 所以,父亲不能仅凭公证书就直接将房子卖掉。从法律程序上来说,为了顺利出售该房屋,应当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房屋产权变更到父亲一人名下。之后,父亲作为房屋的唯一产权人,才有权独立决定是否出售该房屋以及与买方进行交易等相关事宜。如果不进行产权变更,直接出售房屋,可能会面临交易风险,买方也可能因为产权问题而产生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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