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传票了是否可以和解?
我收到法院传票了,心里有点慌。我其实不想把事情闹大,想和对方协商解决。想问下被法院传票之后,还能不能和对方和解呀?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当收到法院传票后,是可以进行和解的。和解在法律上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自行协商,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从而结束纠纷。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和解就是当事人处分自己权利的一种体现。在法院审理案件的各个阶段,包括收到传票后到判决作出前,双方当事人都可以自行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双方达成和解,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经法院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法院会裁定准许撤诉,这样诉讼程序就会终结。另一种是可以请求法院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等同于法院的判决。也就是说,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所以,收到法院传票后不必过于紧张,你可以积极与对方沟通,尝试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既能节省时间和精力,也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