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需要先离婚才能签订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分开过,正在考虑写离婚协议,但不太清楚是得先把婚离了才能写这个协议,还是可以先写好协议再去办离婚手续。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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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不需要先离婚才能签订。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是办理离婚登记的重要文件,起到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作用。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表明,离婚协议是在离婚登记之前签订的,它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前置步骤。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重要事项进行详细的约定。签订协议后,双方需要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双方在冷静期内没有撤回申请,且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所以,通常是先签订离婚协议,再通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完成离婚手续,而不是先离婚再签订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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