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了离婚不去是否可以?
我和另一半预约了离婚登记,可现在我有点犹豫,不想去办理了。我想知道预约了离婚之后不去行不行,会有什么后果吗?对以后再办理离婚或者其他方面会不会有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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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预约离婚后不去是可以的。这里先给你解释一下离婚冷静期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如果你预约了离婚登记,在冷静期内不去办理,或者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没有去申请发给离婚证,都可以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次离婚登记程序就结束了。而且,这种情况不会对你以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其他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以后如果还想离婚,依然可以重新走离婚登记程序,或者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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