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介费可以不给吗?
我最近买二手房,和中介签了合同。但后来发现中介服务有很多不到位的地方,比如信息提供不准确、流程跟进不及时。现在中介问我要中介费,我觉得他们没做好服务,不想给,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可以不给中介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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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买卖中,中介费是否可以不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中介费。中介费是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购房者或卖房者支付给中介机构的服务报酬。中介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为买卖双方提供房屋信息、促成交易、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等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中介按照合同约定,成功促成了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原则上委托人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中介费。 然而,如果中介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那么情况就有所不同。比如,中介提供的房屋信息存在重大错误,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或者中介在交易过程中没有尽到应有的协助义务,给委托人造成了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可以要求中介承担违约责任,甚至可以拒绝支付中介费或者要求减少中介费的支付金额。 另外,如果中介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委托人签订中介合同,那么委托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合同被撤销后,委托人无需支付中介费,并且还可以要求中介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总之,二手房买卖中介费能不能不给,关键在于中介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如果中介服务存在问题,委托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不能随意拒绝支付中介费。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先与中介进行协商沟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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