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农村父母建房如何判决?
我和配偶正在办离婚,农村的房子是父母建的。我不太清楚这房子在法律上会怎么判,是会全归我,还是要和对方分?想了解下法院在判决这类房子归属时,会依据哪些具体标准和因素,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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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农村父母所建房屋的判决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如果该房屋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修建,并且没有特别约定只归某一方所有,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婚后,父母出资建房,没有明确表示是给某一方的,那么这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协商划分归属,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其次,要是房子是在婚前由父母出资修建,并且明确表示只给某一方,那么这房子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这一方所有。比如婚前一方父母出资建房,明确说房子是给自家孩子的,那离婚时另一方就无权分割。 最后,如果房屋是在婚后建造,但有证据能证明是父母用个人财产出资修建,并且明确表示只给某一方,同样应当认定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比如婚后父母用自己的积蓄建房,且表明只给一方,这种情况该房屋就属于这一方个人财产。 总之,具体的判定要紧密结合实际证据,根据不同情况准确确定房屋归属和处理方式,以确保判决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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