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公司开出发票但款项未到账是否可以?
我经营着一家小规模公司,前段时间给客户开了发票,可到现在款项都还没到账。我有点担心这样操作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想知道小规模公司开出发票但款未到账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否允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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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小规模公司开出发票但款项未到账是可以的。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开具发票是销售方确认销售收入并向购买方提供的一种收款凭证和记账依据,而款项是否到账则涉及到买卖双方的合同履行和债权债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这里强调的是经营业务发生时要开具发票,并没有规定必须在款项到账后才能开票。 当小规模公司开出发票,意味着公司已经确认了收入,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即便款项未到账,也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如实申报该笔收入并缴纳相关税款。 对于款项未到账的情况,小规模公司与购买方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由签订的合同来约束。如果购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小规模公司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追究购买方的违约责任,要求其支付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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