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时能用收到的专票进行抵扣吗?

我是小规模纳税人,最近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也收到了一些专票。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收到的专票能不能用来抵扣我开专票产生的税款,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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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抵扣的概念。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而增值税抵扣,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可以用购进货物或服务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来抵减销售货物或服务时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销售额×征收率。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其征收率一般为3%(疫情期间有优惠政策),在这种计税方式下,是不允许用收到的专票进行抵扣的。 不过,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就可以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且可以抵扣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了。所以,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的情况,正常是不能用收到的专票来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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