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死亡赔偿金可以协商解决吗
出了交通事故,涉及到社会救助金死亡赔偿金这块。我不太清楚这个赔偿能不能商量着来,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要是能协商的话,有啥需要注意的地方,要是不能协商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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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死亡赔偿金是可以协商解决的。 首先,在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肇事方需要向伤亡人员家属支付赔偿。就赔偿金额这方面,双方是能够充分协商的。要是双方谈不拢,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选择起诉来处理。 从法律依据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表明对于包括死亡赔偿金在内的赔偿事宜,法律赋予了双方可以通过一定方式确定具体赔偿情况的权利,协商就是其中一种常见且可行的方式。 另外,在协商时,双方要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赔偿项目等。赔偿项目一般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而且根据不同的鉴定等级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相关概念: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是在交通事故中,当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后,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的资金。 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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