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公证后还能卖吗?
我之前做了房产遗嘱公证,把房子留给子女。但现在我经济上有点困难,想把这房子卖了救急。不知道在已经做了遗嘱公证的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合法地把房子卖掉呢?有点担心会有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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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房产遗嘱公证的概念。房产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公证让遗嘱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确保遗嘱内容能按照遗嘱人的意愿执行。 从法律角度来看,在房产遗嘱公证后,遗嘱人是可以处分该房产的,也就是可以把房子卖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是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也就是说,虽然遗嘱经过了公证,但如果遗嘱人将房产出售,实际上就是以实际行动改变了之前遗嘱中关于该房产的处分安排。 比如,老张对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立下遗嘱并进行了公证,将房子留给儿子小张。后来老张因为一些原因决定把房子卖给老李,并且完成了房产过户手续。在这种情况下,老张之前所立的关于该套房产的遗嘱,就因为他卖房的行为而视为被撤回。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为卖房等行为导致遗嘱无法履行,可能会引发一些家庭内部的矛盾和纠纷。所以,在做出这样的决定之前,建议遗嘱人尽量与相关的继承人进行沟通和协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此外,虽然遗嘱人有权利在公证后卖房,但在整个卖房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房地产交易的规定。比如要确保房产的产权清晰,没有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按照规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卖房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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