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能否给公司抵税?
我在公司负责采购工作,经常会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不太清楚这些专票能不能给公司用来抵税,要是可以抵税的话,具体该怎么操作呢?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际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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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给公司抵税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专票抵税的概念。专票抵税实际上指的是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是对商品和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公司在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时支付的增值税就是进项税额,而销售货物、劳务、服务等时收取的增值税是销项税额。公司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就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这就是专票可以抵税的法律依据。 不过,要实现专票抵税,还需要满足一些条件。一是公司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二是取得的专票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发票内容要与实际交易相符,包括货物或服务的名称、数量、金额等信息都要准确无误。三是该业务必须是用于公司的应税项目,如果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取得专票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认证或勾选确认,然后在申报增值税时,将认证或勾选确认的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应栏次,就可以实现抵税了。总之,专票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是公司降低增值税税负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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