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出具了谅解书后还能再追究责任吗

我之前因为对方的一些行为伤害到了我,对方后来道歉赔偿,我就出具了谅解书。但现在我觉得对方的行为其实很严重,我心里还是过不去这个坎,想知道出具了谅解书之后,我还能不能再追究对方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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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出具谅解书后是否还能追究责任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谅解书通常是被害人或其家属向司法机关出具的,表明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的书面文件。它在刑事案件中主要起到的作用是反映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以及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将其作为一个考虑因素。也就是说,谅解书主要影响的是量刑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一些轻微刑事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出具谅解书后就绝对不能再追究责任了。 如果是在公诉案件中,刑事诉讼是由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国家进行的,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只是表达了个人的态度,并不代表国家放弃追诉犯罪的权力。即使被害人谅解了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公诉机关依然可以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只不过在量刑时,会考虑谅解书这一情节,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 而在一些自诉案件中,比如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等,被害人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后又反悔,想要追究责任,在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内,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但法院在审理时,也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谅解书的因素。 此外,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被害人出具谅解书,那么被害人可以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重新审查案件,决定是否继续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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