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签了5年还能起诉吗?

我5年前和前夫签了离婚协议,当时有些财产分割没处理好。现在我想重新处理这些事,不知道过了这么久还能不能向法院起诉来解决这个问题,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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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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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协议签了5年之后是否还能起诉,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讨论。 首先,我们要明白离婚协议是什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协议。一般来说,离婚协议自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就生效了,双方都应该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是针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已经过了5年,且没有特殊情况,通常不能再以欺诈、胁迫等理由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不过,如果是发现有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诉讼时效是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也就是说,如果在离婚5年后才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行为导致有财产未分割,只要是在发现后的3年内,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财产的。 另外,如果是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无论离婚协议签订了多久,只要出现了需要变更抚养权或者调整抚养费的合理情形,比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了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或者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发生了重大变化等,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或者调整抚养费。因为抚养子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法律会根据实际情况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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